吉林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考试点管理制度
吉林省安全生产资格考试考试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考试点考场设备管理,保证安全资格机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场机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考场内计算机、硬盘录像机、身份证扫描仪、照相、通信等设备专机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二、不得在计算机上自行配置、更换、安装与考试无关的软、硬件,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机房设备。
三、考场应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安全应急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强磁及其它与机房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五、考试设备专管人员,应做好局域网络安全工作,提前对考场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正常运行,并详细记录。
六、考试设备专管人员应认真管理机房内与考试相关设备,妥善保存计算机及其它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七、计算机及其它考试相关设备的报废或更新应由其主管考试机构确认后实施。
八、考试点应当对考试过程录像资料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九、考试结束后,应对每台设备逐一检查并关机、关闭电源,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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