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厅党委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中心支部委员会制定了《吉林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4月7 日 中共吉林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支部委员会
吉林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党史
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厅党委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扎实有效开展我中心党史学习教育,特制定如下实施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始终,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贯穿始终。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清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实践中的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训词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匹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我厅防范化解风险这条主线,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努力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窗口,全面做好考试发证工作,助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我省有效遏制亡人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作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
党史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实践。采取支委委员带头学、党员干部自主学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提高站位学、舆论引导学、把自已摆进去学、交流心得促进学,以“五学”为载体,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全方位开展,重点抓好10项工作。
(一)推出考试服务十项便民举措。引导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服务宗旨,立足本职岗位,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基层和企业在考试发证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完成时限:2021年4月30日前
(二)办好学习大讲堂。邀请离休老干部举办一次座谈会,通过亲身经历,讲述红色革命故事。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完成时限:2021年5月15日前
(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奖竞赛。制作“党史教育100题”,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有奖知识竞赛活动。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完成时限:2021年6月15日前
(四)组织学习观览活动。组织党员参观长春解放纪念碑,现场讲述长春解放故事,提升爱党爱国情怀。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五)开展红色基地教育。开展一次参观延边革命烈士陵园、延边博物馆活动。缅怀革命先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帮助党员学习和继承革命战争年代共产党员的崇高精神和优良传统,进一步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参加人员:支委委员及部分优秀党员
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前
(六)讲党课。支委委员带头,讲一次党史专题党课。
参加人员:支委委员及部分优秀党员
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
(七)组织党员重走抗联路。组织党员赴杨靖宇将军纪念馆,瞻仰著名的抗日将领、民族英雄杨靖宇将军,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丰功伟绩。
参加人员:支委委员及部分优秀党员
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八)看红色电影。看一部抗战题材红色电影,感受影音魅力。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九)读著作写心得。读一部习近平著作,并撰写心得体会,适时组织线上或线下心得交流会。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十)开展青年党员志愿者活动。组织支部青年党员,在就近社区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中心成立以支部书记、主任吴向远同志为组长,支委委员、副主任徐恩瑞同志为副组长,其他支委委员为成员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务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务求活动效果。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在思想上态度端正、在工作上以身作则、在行动上扎实工作,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出行纪律,不得私自行动,严格行程安排,确保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四)全面总结提高。认真分析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相互交流学习,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推进活动不断深入,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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