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关于加强指导服务推进中直企业培训机构和考试点
培训考试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中直企业培训机构和考试点:
按照《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中直企业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实际情况,我中心决定2021年12月1日起,围绕《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检查内容,对我省部分中直企业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服务,进一步规范中直企业培训机构和考试点培训考试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安全培训机构
(一)是否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专(兼)职师资力量是否满足要求、固定培训场地及教学设施是否满足要求等。
(二)是否存在未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组织教学培训,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模拟真题代替理论培训、实操实训流于形式等情况。
(三)是否存在未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档案、档案不规范甚至档案造假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勾结,举办“包过班”,参与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收取高价培训费用的情况。
二、考试点
(一)是否存在考试点管理制度不健全、理论和实操考试场地、设备不达标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完全以问答代替实操考试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未安排监考、考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纵容或直接参与考生作弊,甚至组织考生作弊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未进行考试全过程录像,录像资料未建立档案。
是否存在未进行考试全过程录像,录像资料未建立档案。
请各省直企业培训机构和考试点要严格按照《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我中心现场指导服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本企业培训机构和考试点的自查整改工作。
吉林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
2021年12月1日